投资指南

市金融局关于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引领作用更好服务全市促惠上活动的意见
 时间: 2016-02-04 09:38:18来源: 点击: 

   津金融局〔2016〕12号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2016年全市“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活动,推动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融资租赁促进企业装备改造、金融支持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四项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力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市委、市政府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开创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制度创新全国先河,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各机构要继续发扬“盯紧靠上、顽强拼搏”的精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合作意识,切实践行社会责任,为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积极向总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做
 
  足表内贷款,拓展表外业务,保证资金供应,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实现2016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表内外贷款再增30%。
 
  (二)明确支持重点,坚持精准发力。围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产业和环保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好《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关补充措施》(津政办发〔2015〕102号)的新十条措施,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出口型外贸企业和涉农企业等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推广“银税互动”,对依法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信用贷款支持并循环授信。
 
  (三)对接补偿机制,创新思路招法。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开发推广适合风险补偿机制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商圈贷款、产业链贷款、知识产权贷款等特色金融产品,实现与企业的有效对接。建立符合风险补偿机制要求的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和扁平化、集约化、标准化、批量化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对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突出、服务中小微企业突出的团队和个人予以正向激励,科学认定不良贷款责任,切实落实尽职免责制度。
 
  (四)创新金融服务理念,强化提升综合服务。推广差异化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开户、信贷、结算、理财、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新渠道,提高服务便利度和覆盖面。在机构、人员、系统等内部资源配置上继续确保对中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倾斜,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分支机构。大型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要带好头,眼睛向下、机构向下、业务向下,改进提升各项服务,更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五)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银担业务发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金融机构要拓宽合作担保机构范围,不得根据股权性质和资本金规模设定门槛。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担保机构,优先提供其承保项目的信贷支持,给予利率优惠,适当放大担保倍数,降低或取消担保机构保证金缴存比例。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根据项目风险程度、申贷企业和承保担保机构的资信等级,按照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确定合理的银担风险分担比例,促进三方共赢。
 
  二、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成本
 
  (六)规范服务收费,严控收费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和相关监管政策要求,切实清理收费项目,进一步规范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收费。对于能在利差中补偿的,不再另行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成本性收费,严格控制收费水平;对于个性化服务、定制化服务等,按照市场原则规范管理;对于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一律取消。努力履行社会责任,对诚实守信、经营稳健的优质小微企业减费让利,支持企业降成本。
 
  (七)推进贷款服务创新,降低中间环节成本。在做好贷款质量监测和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对于有市场前景、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企业,灵活采取调整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变更担保方式等贷款重组措施,积极推广联合授信和银团贷款,缓解企业债务压力。积极落实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政策,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推广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流动资金还款方式创新,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八)引进用好低息资金,降低政府债务成本。发挥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作用,持续利用“两行一基金”和保险资金、债券市场、境外市场等多渠道引入低息资金,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战略性产业发展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积极开展银团贷款、联合授信、PPP融资服务等,创新多元化融资模式和综合化金融服务,有效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支持平台公司存量债务置换和新项目建设,降低融资成本,力争实现全市政府性平台公司年综合融资成本降低1个百分点。
 
  (九)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各机构要积极为企业多渠道融资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优化融资方案,积极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推动更多企业用好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十)用好用足用活金改30条,引进境外低成本资金。用好用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372号)等支持政策,积极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资本金意愿结汇、货物贸易收汇等本外币跨境结算创新业务,在客户数量、业务规模上取得更大进展。纳入试点的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要求,按宏观审慎原则,通过境外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从境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运用融资租赁手段促进企业装备改造
 
  (十一)发挥融资租赁优势,助力企业装备改造升级。各租赁公司要按照我市“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工作总体部署,加大融资租赁对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装备改造升级服务力度,发挥融资租赁“融资、融物、融智”相结合的优势,创新设备租赁产品和服务、加大设备租赁投放规模,灵活运用直接租赁、委托租赁、厂商租赁、跨境租赁、联合租赁等方式,支持企业降低设备融资门槛、拓宽设备采购渠道、降低设备采购成本、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加快实现转型升级。
 
  (十二)建立沟通合作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各租赁公司要积极主动配合参与市有关部门建立的采购项目和租赁公司评估筛选机制,共同建设设备采购单位与租赁公司线上交流合作平台,了解企业和项目信息等需求情况,提供融资条件和租赁产品等信息,促进双方高效对接,实现合作共赢发展。
 
  四、金融支持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
 
  (十三)推动科技企业上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牢牢把握国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利契机,加大服务力度,创新服务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挂牌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及投资机构要加强对发展潜力较大但暂不符合上市挂牌条件企业的前期跟踪培育,帮助企业对接各类资源,树立规范发展意识。
 
  (十四)创新服务方式,强化信贷支持。依托互联网、移动技术和大数据库等资源和手段,大力开展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适当拓宽抵质押品范围,灵活运用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出口退税等进行抵质押。加快专营机构建设,打造专业服务团队,降低科技金融服务门槛,提高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各金融和金融服务机构要牢固树立支持实体经济就是发展自己的理念,转变经营思想、增强创新能力、加快转型调整,以社会的需求推动产品创新、流程再造、重心下移,用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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