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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公示
 时间:2013-05-13 14:05:00 来源: 点击: 

1、项目概况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以北,起自天津市武清区津蓟铁路曹子里站,终点引入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既有津蓟线为电气化线路,新建津蓟线曹子里站至忠旺铝业厂区站线路,线路长22.6正线公里。新建柳河车站一座,改建曹子里车站一座,新建忠旺铝材厂站一座。

该工程由天津市武清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管委会与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计划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14年2月完成全部工程。

2、项目主要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2.1 主要环境影响 

(1)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运输卡车等施工机械在工作时均造成场界噪声超标。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严格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将施工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列车运行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显著的影响,根据本报告预测结果,铁路边界外一定距离内不宜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通过采取围挡、有效的洒水抑尘等措施可以使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运营期列车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3)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运至有污水处理厂的市政管网排放;产生的车辆、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排入雨水管道,预计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运营期车站废水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通过采取分类收集、可利用部分回收、其它部分外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弃土点,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减少农田占用、减少植被破坏、避免水土流失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修复植被。建设单位应将生态保护、生态恢复的条款写入取、弃土协议中,确保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工程弃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 

(6)社会环境 

工程的建设会短时期内影响地区交通,建设单位必须对工程进行合理组织,施工前制定出完善的施工方案,将施工期的影响降到最低。

(7)振动影响

施工期各种设备的使用等会产生一定的振动影响,但可以通过施工现场的合理布局、科学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和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振动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施工振动影响消失。运营期列车将会产生一定振动影响,可通过控制距离等措施减轻振动对环保目标的影响。

2.2 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购买商品土及处置工程弃土时应明确取弃土场的水土流失及生态恢复责任;优化工程设计,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现场使用围档进行围护。做好车站的绿化工作。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临环境保护目标一侧安装施工围档进行隔声;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监督。

营运期应采取隔声、增加距离等措施避免对沿线环保目标的噪声影响。

(3)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执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各项防尘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土方和材料堆放时间、施工现场围档、洒水抑尘、规范运输车辆,严禁沿路撒漏以及现场不能焚烧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等;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严禁设立拌和站,材料堆场远离环境保护目标布置。

(4)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确保生活污水排放去向合理,严禁乱排污染环境;冲洗车辆废水应过滤沉淀后循环利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禁止直接外排或平地漫流,施工结束后做好掩埋、平整及绿化工作。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期弃土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剩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同时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减少物料运输泄漏。

(6)振动防护措施

为使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产生的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科学的施工现场布局是降低施工振动的重要途径,应在保证施工作业的前提下,适当考虑现场布置与环境的关系。从振动环境要求出发,建议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禁止在铁路振动达标距离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

3、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振动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程度,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运营期主要是铁路噪声、振动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问题,采取环境拆迁、安装吸声式声屏障和合理规划的措施后,均能够满足使用功能要求。调整工程设计方案后,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不会对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贝壳堤造成破坏,本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22-59678693 

环评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电话:022-87671903 

传真:022-87671917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开的信息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您如果需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直接与环评单位联系,您也可以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了解该项目情况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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