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记者22日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我国将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这将对新车消费和二手车消费起到促进作用。
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于2001年6月由国务院发布,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的情况。今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一办法的修订草案,作出重大政策调整。据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介绍,新办法一大特点是允许将符合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提高回收价值。这将明显提升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价值,提高车主报废积极性。
新办法对新旧企业、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标准一致,符合条件就可以从事回收拆解工作。
此外,新办法还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控制,由市场来决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价格等等,这将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提升绿色循环发展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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