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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这些汽车行业政策的实施,将与你息息相关!
 时间:2019-07-01 11:44:33 来源: 中国汽车报网 · 袁孝尚 点击: 

  7月1日起,一批汽车行业重大政策将要实施,关系到车主的出行生活,快来看一下,都有哪些重要政策与你息息相关。

 

政策一:车市寒冬遇上国六 屋漏偏逢连夜雨

 

  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于2016年12月23日联合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相对宽松的国六A排放标准,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

 

  但一些城市和省份出于环保需求,将于2019年7月1日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这些省份和城市包括:北京(其中轻型车将要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公交、环卫、重型柴油车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深圳(轻型汽油车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柴油车已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河南、广东、山东、山西、海南、安徽、陕西、四川、杭州、南京等(以上城市如无说明均为轻型车)。

 

  另外,重型燃气车也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解读:国六排放标准的提前实施将对车企、经销商以及消费者产生较大的影响。在当前汽车市场下行的背景下,消费者持币观望会让汽车市场雪上加霜。如何化解国五升国六带来的压力,考验着各地主管部门的智慧,同时车企和各地的经销商如何平稳实现国五到国六的过渡,消化国六排放标准提前实施带来的影响,在车市寒冬中生存下去,也成为这些厂商的当务之急。

 

  笔者认为,各地要量力而行,有条件切换国六的可以切换,没有条件切换国六的不可一窝蜂似的强硬切换到国六排放标准,不切合实际的政策可能会伤及消费者,也伤了车市,最终阻碍了内需增长和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

政策二:新车辆购置税 将为你省一笔买车钱

 

  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将正式实施,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按《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征收,实行一次性征收。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并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而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也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解读:《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计税依据仅包括全部价款,不再包括价外费用。

 

  举个例子,车主购买了一辆发票金额“价税合计”226000元的新车,增值税税率13%,增值税税款26000元,剔除增值税税款的“不含税价”200000元,则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是200000元,应交的车辆购置税税额就是20000元。比原来少缴纳约2600元的购置税税款。

 

  这既是一项实实在在的税收惠民举措,也更正了多年来汽车在增值税额基础上在重复加征购置税的不合理现象,今后消费者购买自用小汽车将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促进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的繁荣。

政策三:安装ETC 通行高速更优惠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加大ETC车辆通行优惠力度。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

 

  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制定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到2019年12月底,全国ETC用户数量突破1.8亿,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ETC车道成为主要收费车道,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显著提升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国ETC用户数量进一步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制度完善、服务优质、运行稳定的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体系。

 

  ►解读: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实现年底80%的车辆装ETC,通行高速公路使用ETC的比例达到90%的目标,目前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给予通行费优惠;第二、与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合作发行,拓宽发行渠道,便于车主获取并安装。同时,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8座、9座客车,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将会主动联系车主,更换ETC系统中OBU上登记的车型信息。

 

  从实施绿通免费通行,到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再到取消省界收费站,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的惠民举措不断,让老百姓享受到了出行费减免、出行便捷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伴随着ETC普及率的快速提升,以及移动支付在收费通道的全面覆盖,以后车主不仅不用在收费站前面排长队了,也不用再担心出门忘带现金的窘况,打开微信或支付宝缴费即可,老百姓的出行生活将更加便捷。为交通运输部门的政策制定者点赞。

政策四:网上办理货运业务 省时省力更省心

 

  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适用于依托网上便民运政系统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网上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下简称普通货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以及车辆道路运输证补发、换发、注销,道路运输驾驶员网上诚信(信誉)考核,普通货运驾驶员网上学习教育,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申领,机动车维修经营网上备案(变更)和注销等业务。

 

  新政策将于2019年12月31日起实施。

 

  ►解读:网上业务办理可以简化行政业务流程,提高效率,是一项便民利民的措施,对于常年奔波在外的卡车司机而言,这一措施帮助卡车司机省下的是时间,增加的是收益。

 

  同时,《指南》加入驾驶员诚信考核和网上学习教育,有利于提升公路货运行业从业人员基本素质,为公路货运市场注入正能量,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推动公路货运市场健康、和谐发展。

 

  此外,《指南》将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统一管理、统一标准,为公路货运行业从业人员创造更多便利条件,提高公路货运行业运行效率,有利于释放公路货运行业发展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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